contact
——初步了解香港公司法及廉政公署
本次學習,安排我們在香港公開大學聽多個專家的講座,就專業(yè)而言,最對口的為香港公開大學張曉陽博士講的《香港公司法》和廉政公署高級廉政教育主任屈偉揚先生講的《香港肅貪倡廉經驗》。張博士通過短短的兩個小時內,把香港公司法的起源、發(fā)展、完善非常系統(tǒng)的告訴給我們大家,在他的講解中,我了解到:自1862年英國《公司條例》頒布后,香港于1865年就有了《公司法》;目前香港公司法由判例、成文法律條例構成,與內地公司法條文的共同性大于差異性,雙方之間最大的區(qū)別在于法律體制;香港的政黨、社會團體都屬于公司模式,均須辦理公司登記;公司成立時的出資須繳納千分之一但不超過三萬元的資本稅……很多的知識點在聽課之前完全是不了解的,特別有意思的是,張博士還告訴我們,虛假宣誓在很多種情形下會承擔刑事責任,這讓我們一行律師聽了非常興奮,要是在內地法律中能有這方面的詳細規(guī)定,那么很多事實便能還原至客觀本質。在屈偉揚先生的課中,他告訴我們廉政公署成立的背景、發(fā)展的過程、取得的成績。在總人口七百萬左右的香港,由一千名左右的廉政公署工作人員在負責全部的涉貪事務;香港不存在貪污,因為貪污的行為在香港歸屬于盜竊,香港廉署主要是查處及預防受賄;香港受賄沒有數(shù)額上的規(guī)定,廉署成立以來,最小的受賄金額為五元港幣……由于時間的關系,在這兩位老師的課中,我們對香港的一些法律有了初步的認識與了解,法律制度的建立與完善,非一朝一夕之事,我們內地的法律建設任重道遠。
——進一步加深對香港律師制度的認識
對香港律師的認識,最早應該源于影視作品,穿法袍戴假發(fā)、在法庭上侃侃而談是我們對香港律師的最初認識。在這次學習交流中,我們有幸參觀走訪了何耀棣律師事務所、孖士打律師行、香港大律師公會,并且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了案件旁聽,通過這些交流學習,讓我們對香港的律師、香港的律師制度有了進一步的加深了解。香港的律師分為大律師和事務律師兩類,兩者并無高低之分,僅是執(zhí)業(yè)范圍不同。大律師專門負責訴訟,大律師對于訴訟事務接受的是事務律師的委托,而內地一般律師接受的是當事人的委托;事務律師也可以參加訴訟,但是除了在區(qū)域法院、裁判法院不受發(fā)言限制外,在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無權發(fā)言,也就意味著無法在高等法院、終審法院獨立從事訴訟事務;事務律師職責中可負責公證、婚姻監(jiān)禮等事宜,這是我們內地律師業(yè)務沒有的。在全球共擁有1600多名律師的孖士打律師行,該行亞洲區(qū)主席羅婉文律師接待我們到訪,在這里我們領略了世界級律師事務所的規(guī)模,學習了現(xiàn)代企業(yè)化的律師所管理模式,聽取了該律師行各主管人員對于律師法律事務及輔助行政事務的講解,讓我們眼界大開,明白了專業(yè)不僅體現(xiàn)在法律的服務中,更反映在充分有力的后勤保障。在大律師公會,趙芷筠、曹翠影、王漓等六名年輕大律師和我們進行了親切交流溝通,大律師執(zhí)業(yè)之初的艱辛是我最大的感受。在何耀棣律師所,徐奇鵬律師耐心細致的回答了我們年輕律師的疑問。在這些律師身上,我感受到了香港律師的干練、敬業(yè)、儒雅,更看到了他們的辛勞。
——受到的啟發(fā)